家庭团聚
加拿大团聚移民占加拿大总体移民配额的四分之一以上。家庭团聚移民分为三大类: 配偶及子女团聚移民,父母及祖父母团聚移民和亲属团聚移民。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或已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士,只须年满18岁,符合亲属条件,年收入达到担保资格,在加拿大居住期间即可担保他们的父母、配偶及19岁以下随行子女或领养子女、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移民加拿大。
如果申请人目前已经居住于加拿大,申请人在入申请表时必须持有合法入境及合法居留的临时居民身份,并且在整个申请等候期间保持合法居留身份,没有合法身份者不能在加拿大境内以配偶类别申请永久居留。反之申请人可以在境外提出家庭团聚移民申请。